民國一百年,雅祝大家新的一年平安喜樂百分百,並分享政府元旦新兒童社會福利政策:兒童節恢復放假、鼓勵生育,懷第三胎民眾可獲每月育兒三千塊津貼。台北市民更是大利多:「助妳好孕」新措施,不限胎次,每胎發放2萬元生育獎勵。並給予5歲以下孩童、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希望降低台北市夫妻的養育負擔。
雅12/30剛填完申請書,很簡單,門檻也低!(社會局估算,1個雙薪家庭,沒有撫養任何人,夫婦兩人99年度2人所得在165萬4000元以下者,即符合領取育兒津貼的資格。北市會有87%家庭、近9萬名孩童受惠。)而且郵寄掛號也可申請, 區公所還可以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提供通知案件進度,非常便民可親,有幼兒的台北市民要把握這個好康喔!
育兒津貼申請簡介
服務內容:每名未滿五歲兒童每月發給2,500元津貼。
服務對象: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申請人(兒童之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
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1.照顧五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滿一年以上。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其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亦同。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之限制:
1.兒童未滿一歲,其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
2.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但仍須有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之事實)
3.所稱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指父母或監護人未實際照顧兒童,而由不具負擔或行使對兒童權利或義務之他人照顧,並與兒童共同居住者而言。父母或監護人均未提出申請時,始得由實際照顧之人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1.申請表。(可向各區公所社會課索取或至社會局網站首頁助妳好孕-育兒津貼下載)。
2.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
3.申請人其中一方之台北富邦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
洽辦單位:申請件受理地址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臺北市各區公所社會課地址及洽詢電話
區別 |
社會課洽詢電話 |
郵遞區號及地址 |
區別 |
社會課洽詢電話 |
郵遞區號及地址 |
松山 |
87878787轉704、705 |
10566八德路4段692號7樓 |
萬華 |
23064468轉283 |
10855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
信義 |
27239777轉664、669 |
11049信義路5段15號6樓 |
文山 |
29365522轉266 |
11606木柵路3段220號8樓 |
大安 |
23511711轉8409 |
10650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
南港 |
27831343轉827 |
11579南港路1段360號8樓 |
中山 |
25031369轉524 |
10402松江路367號1樓 |
內湖 |
27925828轉279 |
11466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
中正 |
23416721轉273、105 |
10074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
士林 |
28826200轉6108、6409 |
11163中正路439號9樓 |
大同 |
25975323轉407 |
10363昌吉街57號4樓 |
北投 |
28912105轉225、253 |
11230新市街30號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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